摘自《中國建設報》 2011年06月03日
融資租賃是指租賃公司購買承租人自主選定的租賃物,然后將其中、長期地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當租賃到期時,承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向租賃公司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也可以續租。
經過數十年的發展,融資租賃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成為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債權融資方式。在我國,融資租賃尚處于起步階段,但其發展非常迅速。截至2010年底,我國在冊運營的融資租賃公司為182家,比2009年增加了56%;融資租賃合同余額約為7000億元,比2009年增長了89%。在當前我國城市建設資金緊缺、信貸環境趨緊的情況下,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興的融資工具,凸顯出巨大的發展潛力。
融資租賃業務不斷創新
近年來,針對我國城市建設的需要,國內融資租賃公司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創新,成功推出了一系列融資租賃產品。目前,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已經從飛機、船舶、工程裝備、機械設備等大型固定資產,擴大到(政府)辦公大樓、廠房、道路、橋梁、軌道交通、船塢、污水處理廠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大型基建領域。與此同時,承租人也從企業擴展到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等。
在具體操作中,融資租賃通常會與銀行信貸相結合。如在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中,通常以“銀行信貸做土建、融資租賃做設備”的方式推進,通過以小博大,解決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融資難問題。
有效利用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
財政擔保、人大承諾曾經是我國城市建設融資的兩大法寶,其實質是一種政府信用的延伸。但是,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管制度不斷健全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國家全面禁止了任何形式的政府擔保行為,這就導致部分缺少有效抵押物的地方政府融資無門。
與銀行信貸相比,融資租賃的優勢十分明顯。在融資租賃過程中,融資租賃公司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其以自身的信用提供信用支持,在承租人和銀行等投資人之間發揮中介橋梁的作用;融資租賃的租賃方擁有標的物的物權,因而對于未來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抵押擔保,這樣恰好可以解決一些基建項目缺少抵押物的問題。
同時,通過政府性資金構建上述項目的現金流,確保還款來源,可以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的租賃融資方式的利用。在我國某些城市,已經開始探索構建公益性資產的收費機制。例如,將道路的通行費收入或道路沿線的廣告收益注入到負責城市道路建設的城投公司中,城投公司以此為質押,與金融機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盤活城市存量公益性資產。
深度利用金融資源
從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股權結構看,很多融資租賃公司都是銀行信貸業務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融資租賃方式的使用是在深度利用銀行信貸資源。
對于諸如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社?;?、證券公司、企業年金、信托公司等機構投資者來說,其投資范圍、資金的使用都受到政策法規的限制,資源的潛力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通過融資租賃業務的開展,可以在現行的制度約束下,合規、合法地引導機構資金找到投資于城市建設的渠道。
政策環境逐漸完善
融資租賃業務發展需要依托于融資租賃行業的“四大支柱”,即完善的監管體制、法律、會計制度、稅收政策。目前,我國針對融資租賃行業已陸續出臺了多項管理條例,如銀監會頒布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商務部頒布的《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條例》、商務部與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此外,《合同法》中有關租賃合同的規定、《企業會計準則——租賃》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融資租賃的司法解釋等基本法律法規制度也已趨于健全。
同時,部分金融試點城市可以出臺規范化的地方法規,推進租賃業的發展。以天津市為例,該市依托國務院給予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的優惠政策,制定出臺了《關于促進天津市租賃業發展的意見》,從租賃公司設立、多渠道融資、物權保護、市場培育、業務創新、財稅優惠等方面明確了支持租賃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其中,物權保護、業務創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為天津市所特有。在此基礎上,天津市成立了渤海租賃公司,主要業務是從事基礎設施售后回租項目,大力支持了天津市的城市建設,使天津市成為全國租賃業發展最好、最快的城市之一。2010年底,天津市融資租賃合同余額超過1700億元,約占全國的1/4。
目前,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地區開始探索打造專業的融資租賃公司,并按照市場化運作模式,依托各自優勢,積極開展與各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進而引入外部資金,支持地區經濟發展。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有可能看到融資租賃公司涉足包括保障房建設在內的更為廣闊的領域,成為我國城市建設融資的重要渠道。
彭松 陳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