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應充分認識不同地區、行業和企業之間存在的差異,對于不同民營企業面臨的短期和長期問題,采取精細化、有針對性的措施。要盡最大可能滿足企業有效信貸需求,既要避免“一刀切”的惜貸,也要避免“一哄而上”的送貸。
問題導向、分類施策
今年11月,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明確,要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針對融資難,要改革和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內部激勵機制,把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掛鉤,解決不敢貸、不愿貸的問題;針對融資貴,國務院常務會議也要求,主要商業銀行四季度新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個百分點。
作為銀行業監管主要負責人的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亦在日前表示,初步考慮對民營企業的貸款要實現“一二五”的目標,即在新增的公司類貸款中,大型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不低于1/3,中小型銀行不低于2/3,爭取三年以后,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占新增公司類貸款的比例不低于50%。
不過,接近監管人士指出,“一二五”并非是對每家銀行的硬性考核指標,而是整個行業的方向性指標,也不會對單家銀行提出具體指標,重點在于對授信政策全面重檢,對可能不利于服務民營企業的規定、條款進行修訂或廢止,一視同仁地對待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
《文章》認為,服務民營企業應“問題導向、分類施策”。充分認識不同地區、行業和企業之間存在的差異,對于不同民營企業面臨的短期和長期問題,采取精細化、有針對性的措施。要盡最大可能滿足企業有效信貸需求,既要避免“一刀切”的惜貸,也要避免“一哄而上”的送貸。
對于主業突出、負債率較低、風控能力較強的民營企業,要進一步加大融資支持。對于產業鏈上的龍頭企業,要通過應收賬款質押等多種靈活方式,緩解融資困難,穩定上下游企業生產經營。對于受內外市場波動沖擊特別是受到貿易摩擦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但仍有市場前景的民營企業,要通過落實續貸政策等解決流動資金問題。對于投資決策嚴重失誤、缺乏競爭力的企業甚至產能嚴重過剩領域的僵尸企業,應按照市場化原則穩妥處置相關債務,逐步退出,避免其占用信貸資源。
此外,提升金融服務質效應“協同推進、形成合力”。強化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多方面協同發力。金融機構要開展全方位的自我變革,破除阻止金融資源流向民營企業的各種壁壘與障礙。金融機構之間要充分利用聯合授信、債權人委員會等機制,形成合力、共同進退,發揮好穩定信貸、穩定預期的積極作用。金融管理部門要不斷完善監管考核制度,加大引導力度,并加強對各類支持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及時糾正不合理行為。同時,還應堅持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有針對性的財稅政策、前瞻性的產業引導政策和環保政策,充分發揮可靠的融資擔保體系作用以及地方政府在貼近民營企業方面的優勢,通過綜合施策,形成協同效應,全面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質效。
大中型商業銀行充分發揮行業“頭雁效應”
《文章》指出,優化民營企業金融服務體系。一是完善金融機構布局。著力發展服務民營小微企業的中小金融機構,督促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扎根基層、服務社區,做精做細。按照成熟一家、設立一家的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民營銀行建設。穩步推進村鎮銀行組建,提高村鎮銀行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水平,有序推進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和“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同時,切實推進大中型銀行深化普惠金融事業部建設,做實普惠金融專業化服務工作。
二是引導金融資源流向民營企業。對小微企業貸款要落實好“兩增兩控”的目標要求,執行較優惠的信貸風險權重標準。推進銀行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基礎上,加強續貸產品的開發和推廣,簡化續貸辦理流程,支持正常經營的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周轉“無縫銜接”。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優勢,允許保險資金設立專項產品參與化解上市民營企業股票質押流動性風險,不納入權益投資比例監管。
三是加強金融產品創新。積極探索開發符合民營企業經營特征、生產周期和產業特點的創新產品和服務,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科技,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定價水平,提高審貸、放貸效率。多渠道掌握民營企業經營信息,合理確定授信規模,增加信用貸款比例,逐步降低貸款抵押率。
四是努力降低融資成本。繼續深入整治銀行業不合規、不合理融資收費,嚴厲打擊各種變相提高融資成本的行為。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全國性的大中型商業銀行充分發揮行業“頭雁效應”,帶動民營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明顯下降。
此外,還要建立和完善對民營企業“敢貸、能貸、愿貸”的考核激勵機制。營造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良好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