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兑幎ā泛喕巳谫Y租賃公司對外債權的外匯管理,極大地縮小了監管范圍,削減了各種審批、登記和備案程序。接受記者采訪的有關人士表示,《規定》重新梳理了我國以往對跨境擔保方面的管理規章,對融資租賃境外融資具有積極的作用。
融資租賃利用外債獲支持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鵬認為,《規定》對跨境擔保過程中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影響重大,對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在境外融資過程中擔保行為(“融資租賃跨境擔保”)的影響更是全方位的?!兑幎ā坊旧蠌U除了融資租賃跨境擔保的設立、變更及擔保履約中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取消了融資租賃跨境擔保中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債務人)關系的各種限制?!兑幎ā返膶嵤膿5慕嵌葮O大地減少了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在境外融資時所存在的政策障礙,將對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過程中發生的擔保行為產生深刻和全方位的影響,有利于促進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活動的開展。
近期,有觀點認為,外商融資租賃企業成為境外“熱錢”流入的通道,其利用境外資金變相為內資公司放貸,這類負面評價一度給融資租賃企業的海外融資蒙上了陰影。有專業人士認為,中外合資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可直接向外國銀行籌措資金,這是完全符合現行有關外資企業法律法規的。而即將實施的《規定》,也沒有否定外商融資租賃企業合理利用外債開展租賃服務的作用,對此劉鵬也表示認同。
融資租賃資深專家屈延凱也表示,外資租賃公司自主借入外資或對外質押轉讓租賃債權是《外資企業法》賦予的權利。租賃企業利用外債開展直租業務,可以促進設備流通,支持企業技改,加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他說,外資融資租賃借入低成本外資,外匯管理部門按資本項下進行外債登記不可能隨便進出,與“熱錢”不可等同?!兑幎ā返膶嵤?,表明對外商融資租賃企業是“熱錢通道”的指責是不正確的。
跨境擔保手續更加簡便
《規定》實施后,設立融資租賃跨境擔保不需要事前審批和事后登記。根據之前的規定,境內機構對外提供擔保的,根據境內擔保人的主體性質的不同,實行余額管理或逐筆核準的管理方式。而《規定》調整了監管思路,取消了大量的審批程序。
劉鵬說,以擔保當事人各方的注冊地為標準,《規定》將跨境擔保劃分為三種形式:內保外貸、外保內貸和其他形式跨境擔保?!兑幎ā返谋O管思路是,只對內保外貸或外保內貸進行事后的登記管理,對于其他形式跨境擔保則沒有特別的監管要求。
通常情形下,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在進行境外融資時,債權人和債務人是分屬境內或境外的(債權人在境外、債務人在境內),這不同于內保外貸或外保內貸債權人和債務人同屬境內或同屬境外的情形。因此,在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過程中,其所產生的擔保皆屬于其他形式跨境擔保。根據《規定》第二十五條,境內機構提供或接受其他形式跨境擔保的,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外,不需要到外匯局辦理登記或備案。
他表示,上述規定對于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其可以和境外的債權人就擔保的方式進行自由協商。對于融資租賃跨境擔保條款的變更和終止以及擔保的實現方式等,也不再需要外匯局的審批和登記。
限制審批手續減免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匡雙禮認為,《規定》取消了眾多的限制和審批手續,有利于境外融資?!兑幎ā穼τ趽H伺c被擔保人之間的關系不再設置任何要求,甚至個人也可以在內保外貸和外保內貸兩種模式下提供擔保。因此,當境內融資租賃公司在尋求境外融資時,其可選擇的擔保人類型和范圍會很大,既可以選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作為擔保人,也可以選擇融資租賃公司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作為擔保人,還可以選擇其他沒有任何股權關系的境內或境外企業作為擔保人。
同時,《規定》在辦理擔保履約審批手續方面也有所簡化。根據《規定》,無論是內保外貸、外保內貸,還是其他形式跨境擔保,當發生擔保履約時,各方當事人均不需要辦理任何批準、登記或備案手續。因此,對于向境內融資租賃公司提供融資的債權人來說,其利益得到了進一步的保障,不用擔心境內融資公司違約后,其向境內或境外擔保人主張擔保權利時因外匯局不予核準而導致其債權和擔保權利同時落空。
劉鵬認為,除了上述的直接有利因素外,《規定》的出臺還為融資租賃公司境外融資帶來了很多間接利好。比如,對于為融資租賃公司獲取境外融資產生重大作用的銀行來說,《規定》不僅廢除了銀行對外擔保的額度控制,還授予了銀行在辦理跨境擔保相關的購付匯或收結匯業務時,對相關交易背景進行審查的權利。
源自:融資租賃法律研究